来源:新澳网·(中国)官方网站 时间:2016-11-20 点击数:
1、家委会获悉各类矛盾和纠纷后,应立即予以调解;有必要时应将情况向调解小组和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通报;较大问题或治安案件除向调解小组反映外,还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2、单位内部职工及其家属间的矛盾和纠纷,必要时可成立临时调解调查组展开调查和调解工作。
3、调解小组调查完毕后,根据纠纷各方当事人的责任划分,必要时可制订“调解协议书”。
4、按照“客观、公正”的原则,调解小组尽可能尊重和考虑当事人的意愿开展调解工作。
5、调解人或调解小组根据“调解协议书”所列条款,协助当事人做好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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