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工会委员会在校工会和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工会工作部署和学院党委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分会工作计划、布置、检查和指导工会小组开展工作。
二、认真做好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如教职工的“爱党、爱国、爱校”教育,引导和支持教职工学政治、文化、法律法规、科学技术和管理,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业务素质和遵纪守法意识。
三、积极组织教职工开展“立德树人、教书育人”活动、劳动(教学、科研)竞赛和群众合理化建议活动,为学校的和谐稳定、改革发展做好服务工作。协同党政做好评优评先工作。
四、搞好民主管理,开好二级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了解、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愿望和要求,帮助教职工解决实际问题。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调动教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积极参与学校代表大会提案和重大决策等多种形式的民主管理活动,增强主人翁责任感。
五、组织教职工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寓教于乐的文娱和体育等活动,办好职工活动室。
六、加强工会的建设,组织工会小组开展“建家、爱家”和争先创优活动。
七、做好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工作,开展教职工的互助、互济活动,关心职工群众的特殊困难问题,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为教职工说话办事、排忧解难。
八、做好女工工作,关心女职工的特殊利益,配合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九、加强学院工会的组织建设,做好会籍管理和会员登记工作,组织工会积极分子和会员学习,安排好每月一次的工会组织生活,及时收缴会费和合理使用经费。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