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活动室是党的基层组织进行政治生活、“三会一课”、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及其相互交流的主要场所,是反映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阵地。为搞好党员活动室建设与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 党员活动室工作人员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评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倾听党员呼声,自觉为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服,为提高党员素质服务。
二、 党员活动室的一切设施要登记造册,党员活动室的活动管理由各支部负责,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
三、 活动室每周二至周五下午固定开放。其他时间需要使用活动室,须征得办公室同意方可使用,并实行申请人负责制。活动室使用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
四、 活动室所配备的所有物品,应妥善使用,用后按原样摆放,不得随意外借,如损坏,丢失要照价赔偿。
五、 室内报刊杂志阅读后,请放回原处,未经同意不得携带外出;借用书刊需按规定办理手续。
六、 活动室内不大声喧哗、吃零食、乱扔脏物等,使用后要及时清理打扫,保持干净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