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学院2016年下半年“推优”工作通知
“推优”工作即共青团组织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推优”工作是新时期团组织发挥党的助手与后备军作用在政治上的最高体现,是共青团组织发挥育人作用的体现。
一、“推优”的条件及标准
1、本人志愿申请入党,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自觉接受党组织考察。
2、政治立场坚定,入党动机端正,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受到青年拥护。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
4、遵纪守法,为人正直,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5、学习目的明确,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绩无挂科、无逃课现象(对于各类工作表现突出者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6、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学理论、学雷锋、青年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和科技竞赛等活动中表现积极,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在各项活动中起带头作用。
7、思想作风正派,团结同学,坚持原则,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
8、违纪受处分的学生当年不予考虑,若处分一年以后进步明显,表现突出者可酌情考虑。
9、因科技创新、学生工作、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同学优先考虑。
二、“推优”工作步骤
1、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三个月以上共青团员,基本符合入党积极分子要求的,由其本人向团支部提出申请。
2、各班团支部在广泛征求同学和班主任、辅导员意见的基础上,对提出申请的同学进行讨论,看他(她)们是否符合条件,将符合条件的团员向分团委提出支委会评议意见。
3、团委召开委员会议进行集体讨论,按照入党积极分子基本条件逐个审查,确定“推优”名单上报校团委审核。
4、校团委审核后下发“推优”表。
5、被“推优”的对象填写“推优”表,团支部填写意见。
6、团委填写审核意见,由党支部审核、讨论和申报审批后,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三、“推优”工作要求
1、团支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注意民主程序,结合民主评议,从严掌握,慎重推荐。把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政治坚定、在同学中有一定威望的优秀团员及时向党组织推荐。
2、团支部要做好推优工作记录,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定期考核推荐工作。
3、推荐后的跟踪考察。对已推荐的同学,要进一步跟踪考察,了解推荐后的表现,如发现问题,则及时和党组织取得联系,取消推荐资格。
4、各支部要及时了解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定期向党组织汇报申请入党团员的培养考察情况,互通信息,使团组织的推荐计划与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发展计划相衔接,使党团组织在推荐制度和推荐程序上相吻合。
5、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推出的对象不符合条件,将取消该名额,并追究团支书的责任。
6、团委每学期对推优工作进行考核评比,表彰先进,树立典型,作为评选红旗团支部依据之一。
“推优”工作是团组织的一项长期工作,各级团组织要把推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必须严格把握推优原则,严格符合推优程序;推优不能走过场或搞形式主义,更不允许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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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