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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江西省社联关于开展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来源:江西理工大学新澳网·(中国)官方网站   时间:2015-03-31   点击数:

各学院(校区)、工程研究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赣社联字[2005]43号)和《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1)的规定,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摘要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时限

凡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或组织,在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符合《实施细则》评奖条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二、申报学科分类

此次评奖,以著作类、论文类、应用对策研究类和科普、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类四种成果形式分类,按相近学科分成12个学科申报(见附件2)。

  三、相关申报要求

  1.凡属本次参评范围的成果,由作者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选择申报成果形式和学科。

  2.每位申报者只能以第一作者身份申报一项成果;参评成果不得多渠道申报。

  3.凡申报参评者,均须按要求报送成果原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突出重点,不超过50个页码)一式6份(其中1份原件保留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另5份隐去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成果原件或成果复印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成果复印件(用A4纸复印)须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成果。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4.凡申报参评的成果及其材料,评审结束后由省社联学会工作处留置存档,不论获奖与否,均不退还本人。

  四、申报材料报送

1.《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登记表》(见附件3和4)(各学院(校区)汇总提交并打印1份)

2.《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 (各学院(校区)汇总提交并打印1份)

3.《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见附件6,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7份。

4.成果原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突出重点,不超过50个页码)一式6份

5.以上材料由各学院(校区)科研秘书统一提交,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6.提交纸质材料前,请先将相关电子材料发联系人OA邮箱。申报材料提交科技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袁志明

              联系电话:8312131

  

             附件1.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

             附件2.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学科目录

             附件3. (论文)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登记表

             附件4. (专著)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登记表

             附件5. 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附件6. 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科技处

                                                  2015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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