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工程研究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赣社联字[2005]43号)和《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1)的规定,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摘要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时限
凡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或组织,在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发表或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符合《实施细则》评奖条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加评奖。
二、申报学科分类
此次评奖,以著作类、论文类、应用对策研究类和科普、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类四种成果形式分类,按相近学科分成12个学科申报(见附件2)。
三、相关申报要求
1.凡属本次参评范围的成果,由作者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选择申报成果形式和学科。
2.每位申报者只能以第一作者身份申报一项成果;参评成果不得多渠道申报。
3.凡申报参评者,均须按要求报送成果原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突出重点,不超过50个页码)一式6份(其中1份原件保留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另5份隐去作者姓名和工作单位),成果原件或成果复印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成果复印件(用A4纸复印)须包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成果。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4.凡申报参评的成果及其材料,评审结束后由省社联学会工作处留置存档,不论获奖与否,均不退还本人。
四、申报材料报送
1.《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登记表》(见附件3和4)(各学院(校区)汇总提交并打印1份)
2.《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 (各学院(校区)汇总提交并打印1份)
3.《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见附件6,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7份。
4.成果原件、社会反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突出重点,不超过50个页码)一式6份
5.以上材料由各学院(校区)科研秘书统一提交,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6.提交纸质材料前,请先将相关电子材料发联系人OA邮箱。申报材料提交科技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袁志明
联系电话:8312131
附件1.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实施细则
附件2.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学科目录
附件3. (论文)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登记表
附件4. (专著)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登记表
附件5. 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附件6. 江西省第十六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科技处
2015年3月23日